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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致部分行业税负增加 或因改革没到位
发布日期:2013-07-22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眼看8月1日营改增试点马上就要在全国铺开,河北的老刘显得有点焦虑。

  老刘是河北秦皇岛市一家运输企业的老板,他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按照营改增试点方案,税率由原来的3%上升至11%,不同的是,公司的油费和车辆购置可以抵税,但去年老刘刚刚买了五辆车,今年可抵扣的内容就很少了。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近日也撰文称,在前期试点中,一部分纳税人税负有所上升,少数纳税人虚开等骗税行为时有发生,一些过渡性政策有待规范。但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改革出现偏差,恰恰相反,在一定程度上是改革不到位造成的。

  营改增进入冲刺阶段

  为确保8月1日营改增试点顺利扩至全国范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了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强调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

  作为我国两大主体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属于共享税。增值税大部分收入归中央享有,营业税大部分收入归地方享有。

  根据三部门发布的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地方,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地方。

  王军还要求,要做到政策制度准备到位。在进一步完善已有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试点政策的同时,针对新纳入试点的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和发行等行业,修改完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他还表示,根据扩大试点的实际需要,调整制定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申报、领用、税款入库等征管制度和办法。

  河北某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营改增试点的准备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正在对纳税人进行逐一核查,包括此前部分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在进入增值税范畴后,如何处理等问题。

  将逐步破解税负增加难题

  据测算,截至2013年2月底,全国试点企业达到116万户,总体减税规模达到550亿元以上,但部分行业税负不降反增也引起了即将试点企业的忧虑。

  以航运业为例,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报告称,对航运企业而言,“营改增”后大部分成本构成中的主要事项都不能进行抵扣,而税率大幅提升,因此税负大幅增加。

  据中国航运景气调查显示,船舶运输企业中,税负增加的企业占到43.62%,仅有12.7%的企业税负明显减少。港口企业中,税负增加的企业占到61.3%,仅有9.68%的企业税负显著减少。航运服务企业中,税负增加的企业占到43.08%,税负减少的企业仅为7.69%。

  针对部分企业初步核算 “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问题,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史育红表示,从先行试点地区的情况看,改革初期税负增加的企业主要是一般纳税人,大约占试点企业的5%,而且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企业。

  “部分企业税负增加,很多与抵扣不足有关,随着试点在全国推开,可抵扣范围扩大,这一问题会逐步解决。”史育红说道。
  老刘说,运输企业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燃油费、人工成本、过路过桥费、车辆购置等几项。“根据相关试点情况,路桥收费不在抵扣范围;而燃油费用经常会遇到没有增值税、只有普通的加油站,也有的加油站开增值税程序复杂、非常困难,这部分费用就无法冲抵增值税。”老刘说。

  不过,财税专家李文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营改增试点全国铺开后,部分问题或能得到解决,比如说全国物流企业都纳入试点后,路桥费、燃油费或许将会很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增值税,从而解决抵扣难题。

  他说,这也是营改增试点呈雁阵模式迅速铺开的原因,全国试点后就会避免可能出现的洼地效应,抵扣范围统一扩大成为可能。

  史育红还说道,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可能影响既有利益格局的变化,因此,需要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业要加大内部改革力度,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方式,尽快适应“营改增”政策,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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