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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阶梯电价改革被指变相涨价补贴电企
发布日期:2012-04-24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居民阶梯电价6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北京、上海、海南、陕西、山东、江苏、安徽、重庆、山西等发改委、物价局相继发布公告,5月中旬集中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为阶梯电价推行造势。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着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按照发改委阶梯电价指导意见,居民用电将被分为基本需求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三档。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成居民用电量确定,价格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确定,提价幅度为毎千瓦时5分钱左右,第三档电价每次千瓦时提高2角左右。

  从单个消费个体上看,因用电量多少不同,所执行的电价水平不一。但从总体看,阶梯电价毫无疑问意味着涨价,有变相涨价之嫌。且阶梯电价只是行政调控下单向上涨,缺少能涨能落的价格调节机制。

  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显示,2011年全社会用电量4.7万亿千瓦时,其中城乡居民生活5646亿千瓦时,仅占12.03%;第二产业35185亿千瓦时,占74.97%,重工业耗电28803亿千瓦时,占61.4%。

  对比发现,推进节能减排理应从占比70%以上的工业大户下手,依靠电价杠杆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激发工业企业活力,方可实现节能与增效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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