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指数 24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发送消息 MSN交流
首 页
企业新闻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上海绒布袋
上海太阳能热水器维修
上海GMC房车专卖
上海东风日产4S店
上海一汽解放专卖
上海东风本田4S店
上海注册公司
上海市财税局
您现在的位置:上海门户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新闻
 
企业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合作完成运输业务有
发布日期:2011-1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相互之间合作完成运输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

  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相互之间合作完成运输业务,承运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合作运输方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清算票据》为营业额扣除凭证,计算缴纳营业税。

  上述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是指由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运输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上述股改铁路运输企业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施行前已做税务处理的,不再调整;尚未处理的,依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上海门户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建东路198弄19号1401室   邮政编码:201100
联系人:张小姐   400电话:400-056-4078   电话:021-61999081   手机:13661625002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